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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资料可以要回来吗

发布时间:2025-12-08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离职时能否拿走入职资料,取决于资料性质和具体情况。个人所有的原件通常可带走,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存档所需资料一般不可。
- 个人身份证明、学历学位证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,属于个人所有的重要证件,劳动者离职有权取回。这些原件是身份和能力的证明,与劳动合同无直接依附关系,用人单位无权留存。例如,入职时提交的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,经核验后应返还,离职时可要求拿走。
- 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上述证件复印件,以及劳动者填写的入职登记表、履历表等材料,通常作为人事档案留存,劳动者一般不能拿走原件。这些是劳动者为建立劳动关系提供的信息,用人单位需存档管理以维护人事秩序。
- 劳动者工作中形成的涉及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资料,即使是自己制作的,也不能随意拿走。这类资料属用人单位财产,离职时劳动者有保密义务,擅自拿走可能侵犯用人单位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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